小事故对方拖着不处理并不会影响年检,也就是说如果不是重大交通事故,对方拖着不结案对车主年审影响不大,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正常年审的。在事故认定书已经送达生效,当事人双方由于存在多种原因而未达成赔偿协议的,非行政管理范畴,不会影响车辆年检。
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都不利,时间拖得越久取证就越困难,到时候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能获取的证据也就越少。依据法律规定,人身伤害赔偿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中短期诉讼时效的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应为一年,过了一年的有效期将可能无法申诉。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受伤较轻无需住院治疗的,以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如果非责任方一直拖着不愿处理也不愿诉讼,那么相关费用可以停止垫付,这并非逃避责任,而是为了促使对方起诉解决,法院的判决相对公正有力。若对方1年内不起诉的话,一年后将无法起诉,也就意味着对方将拿不到更多的赔偿。到时只需要拿发票到保险公司申请结案,该理赔的费用保险公司都会报销。
交通事故结案流程:
1)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2)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制定车主或主要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3)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在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4)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5)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需带齐各种票据、证件、评估证明材料等);
6)导致伤残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需带起各类票据、身份证明、各类证明材料等);
7)导致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需带齐死亡证明、各类票据等);
8)经调解达成协议,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9)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